丰山集团:关于注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3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43元,共计募集资金50,8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41.4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4,918.6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9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8]B09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备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盐城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 402020100100104467 | 年产1700吨精喹禾灵原药及1083吨副产品氯化钾生产线技改、500吨喹禾糠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 | 正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金丰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金丰支行 | 10418901040007168 | 年产700吨氰氟草酯、300 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 | 本次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 | 1109690129000113262 | 年产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和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 | 已注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 | 717903393710666 | 年产24500吨对氯甲苯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 | 正常 |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年产700吨氰氟草酯、300 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且该项目已达预定使用状态,为加强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在“年产700吨氰氟草酯、300 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完成结项后公司决定将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金丰支行;银行账号:10418901040007168)注销,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了该专户注销手续。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其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