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山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山集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决定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8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 注销股份数量 | 注销日期 |
5,880股 | 5,880股 | 2023年9月14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1名不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8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2023年6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发布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截至2023年8月1日(含)已满45天。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需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名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的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8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9月14日完成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5,880 | -5,880 | 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62,311,553 | 0 | 162,311,553 |
股份合计 | 162,317,433 | -5,880 | 162,311,553 |
注:以上变动前的股本为截至 2023 年 9月10日的公司股本数,因公司丰山转债处于转股期,最终变动后的股本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激励计划(草案)》、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股权激励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得到公司董事会的有效批准,且已依法披露,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