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山集团:关于拟解除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03  丰山集团(603810)公司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解除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计划在四川广安投资建设“年产 10,000 吨 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及“年产 1,600 吨 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及750 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湖北宜昌“年产 24500 吨对氯甲苯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

? 本次拟签署解除协议事项已于2024年1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解除项目投资协议是公司与四川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安管委会”)协商一致的结果,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加快推进对现有项目的建设投资、不会对公司已变更至湖北宜昌的募投项目及公司长期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0年7月与广安管委会签署了《丰山农药及精细化工产品项目投资协议》,在四川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园区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农药及精细化工等项目。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精细化工产品及农药中间体生产基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精细化工产品及农药中间体生产基地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二、本次解除项目投资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项目投资协议的原因

在2020年7月18日签署投资合作相关协议后,鉴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项目投资的影响,为及时推进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四川广安变更至湖北宜昌项目,实施主体亦由全资子公司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生物“)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湖北丰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公司与广安管委会协商一致,公司拟与广安管委会解除2020年7月18日已签署的《丰山农药及精细化工产品项目投资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并拟签署《项目投资解除协议》。

(二)本次解除项目投资协议的审议程序

2024年1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解除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解除与广安管委会签署的《丰山农药及精细化工产品项目投资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并签署《项目投资解除协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授权相关人员办理解除协议的后续事宜。

(三)《项目投资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1、鉴于项目无法继续实施主要是受制于《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影响,广安管委会、公司及丰山生物同意本着相互理解支持、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原则妥善解决后续问题。

2、广安管委会向公司及丰山生物退还由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保证金等费用。

3、广安管委会在协议生效后,分三次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保证金等费用。

4、如广安管委会逾期支付的部分,广安管委会同意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或丰山生物支付迟延利息。

三、 本次解除项目投资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项目投资协议是公司与广安管委会协商一致的结果,不会对公司长期经营发展及已变更至湖北宜昌的募投项目建设产生重大影响。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