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山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玉春)

查股网  2024-04-26  丰山集团(603810)公司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我作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责水平。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经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从客观、公正的立场出发,做出独立判断。自任职以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王玉春先生,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南京财经大学首届教学名师。1984至2004年,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历任财务系主任、校“财会审”研究中心副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安徽省工商管理硕士(AH-MBA)财务学科组负责人。2005至今,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现任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任职期间,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均认真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3年度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99700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参加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和实践经验,为公司决策提供建议和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推动公司不断提高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与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年报涉及的公司应收账款函证、汇兑损益等情况。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微信、邮件联络、面对面沟通、参加现场会议等多种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认真听取管

理层对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的汇报,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整体状况。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之前,能事先进行必要沟通,并如实回复问询,认真准备并及时传送会议资料,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尽可能多的便利和支持,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与交流,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了本人积极有效的支持与配合,相互之间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关系。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关于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的预计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意并签署了以上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3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对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给予高度关注。

(三)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与否的情况

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人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现

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预留授予部分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控制严格,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其或者他人提供担保。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况。

(五)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相关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制定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定期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的情形,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委托理财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增加理财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23年6月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行业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所需,同时兼顾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以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2024 年,本人继续以勤勉尽责的态度,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与公司保持密切交流,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玉春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