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暨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暨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颜贻意先生增加温州市洞头区诚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意小贷”)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颜贻意先生为诚意小贷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持有诚意小贷
27.5%股权。
2024年2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颜贻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诚意小贷(以下简称“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30万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0%,成交金额为1747.31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颜贻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诚意小贷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含本次已增持股份金额)。
增持计划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自2024年2月22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风险提示: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风险。2024年2月22日,公司收到温州市洞头区诚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诚意小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公司控股股东颜贻意先生增加诚意小贷为一致行动人。
现将本次增持情况以及后续增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颜贻意先生增加诚意小贷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颜贻意先生为诚意小贷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持有诚意小贷27.5%股权。诚意小贷的基本信息如下:
二、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颜贻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诚意小贷。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及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颜贻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192,08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23.58%;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颜晓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49,722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11%。综上,颜贻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企业名称 | 温州市洞头区诚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005586310208 |
法定代表人 | 颜贻意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注册资本 | 8000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望海路118号2楼 |
经营范围 | 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业务;为小企业提供发展,管理,财务咨询服务。(已发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颜晓玲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541,802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23.69%。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诚意小贷未持有公司股份。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诚意小贷于过去12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颜晓玲女士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8日披露了增持计划,详见公司公告《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年2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颜晓玲女士披露完成增持计划,详见公司公告《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颜贻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颜晓玲女士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于过去6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本次增持情况
(一)本次增持的股东、时间、方式、增持的数量及比例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颜贻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诚意小贷
2、增持时间:2024年2月22日
3、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4、增持的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230万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0%。
(二)增持完成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增持前 | 本次增持 | 增持后 |
注:以上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诚意小贷在本次增持后提出后续增持计划(见下)。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计划主体:公司控股股东颜贻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诚意小贷。
2、本次拟增持股份目的:为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的方案实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积极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2024年2月22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公司控股股东颜贻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诚意小贷拟计划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含本次已增持股份金额)。如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发行、可转债转股等事项,上述人员拟维持增持数量不变。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
8、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增持比例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1 | 颜贻意 | 77,192,080 | 23.58 | 0 | 0 | 77,192,080 | 23.58 |
2 | 颜晓玲 | 349,722 | 0.11 | 0 | 0 | 349,722 | 0.11 |
3 | 诚意小贷 | 0 | 0 | 2,300,000 | 0.70 | 2,300,000 | 0.70 |
合计 | 77,541,802 | 23.69 | 2,300,000 | 0.70 | 79,841,802 | 24.39 |
9、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风险。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落实,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配合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