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2
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需要。同时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本议案。
二、关于签订《信息化系统开发与改造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执行市场价格,交易遵循公允、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