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尚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3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上午10:30在广东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原尚股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詹苏香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激励条件,需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原尚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和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监事会审议,根据公司《原尚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尚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原尚股份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尚股份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2)。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1.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