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尚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事项的审核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的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审
核意见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激励条件,需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原尚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和2022年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原尚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原尚股份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0%。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余 军、牟小容、陈功玉
2023年11月3日20220233220220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