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原尚: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的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查股网  2026-03-10  *ST原尚(603813)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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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的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6]25009640035号

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的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6]2500964003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贵部于2026年1月30日下发的《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33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本所”)作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或“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会计师,针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内容与相关资料、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并实施了询问、检查等程序。由于对原尚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还在进行中,本专项说明中的会计师意见并不代表我所发表的最终审计意见,最终以经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和需要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文件为准。现将有关问题的意见回复说明如下:

一、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1亿元至3.70亿元。而前期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35亿元,相关财务数据存在差异。请公司:

(1)说明全年收入预计下限低于前三季度收入的具体原因,收入调整所涉的具体业务、对应客户、调整原因、调整前后金额、对前期已披露的各期财务报告数据的影响,是否需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回复】公司前期披露业绩预告显示,2025年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3.21亿元至3.70亿元。其中收入下限未包含哈密项目、国经项目、旭洋项目及其他2025年新增项目所产生的收入,收入上限未包含哈密项目所产生的的收入,主要原因系相关项目尚在审计流程中,相关情况尚在核查中,具体如下(注:以下客户与我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2025年年度交易金额(不含税)2025年1-9月交易额(不含税)交易内容202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2026年1月31日)未计入下限收入原因目前待核查问题
1哈密润鑫供应链有限公司11,387.198,670.38大宗商品煤炭运输8,736.47500.001、业务收入确认适用总额法或净额法尚未确定; 2、尚未形成稳定业务模式,如无法在审计报告出具之前续签,应当作为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在总收入中进行扣除1、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的下游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尚待核查,公司是否有自主定价权待进一步论证、业务管控过程仍需进一步核查; 2、应收账款较大且回款逾期,目前续签合同尚未签订
2新疆国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8.35762.86大宗商品运输531.25244.07业务收入确认适用总额法或净额法尚未确定供应商来源及业务管控过程需进一步论证
3宁夏旭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54.960大宗商品运输1,032.420业务收入确认适用总额法或净额法尚未确定对租赁车辆具体管控的过程仍在进一步核查中,是否起主要责任作用仍需进一步论证
4天津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257.07243.54快件物流280.21116.64业务收入确认使用总额法或净额法尚未确定关于业务管控过程是否可认定为主导业务尚未明确,且业务无持续性
5广东盈量佳运输有限公司133.3969.38汽车租赁760.320基本确定不计入总收入对盈量佳同时采购和销售中不能独立确认的部分予以抵消
6惠州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6.2948.31普货运输190.5950.00业务收入确认适用总额法或净额法尚未确定业务管控过程仍在进一步核查中,是否可以主导供应商提供服务仍需进一步论证
7广州诺希达物流有限公司44.870食品和日用百货运输48.900基本确定净额法业务资料尚需进一步佐证公司能主导运输商为客户提供服务
序号客户名称2025年年度交易金额(不含税)2025年1-9月交易额(不含税)交易内容202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2026年1月31日)未计入下限收入原因目前待核查问题
8江门市潮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41.4029.42普货运输118.400业务收入确认适用总额法或净额法尚未确定业务管控过程仍在进一步核查中,是否可以主导供应商提供服务仍需进一步论证
9保险代理35.9626.62保险代理1.131.13基本确定不计入总收入子公司为公司购买保险所获得的代理收入冲减公司的保险支出
10广州市再洁德固废处置有限公司5.705.70普货运输00业务收入确认适用总额法或净额法尚未确定业务管控过程仍在进一步核查中,是否可以主导供应商提供服务仍需进一步论证
11东莞超峰环保有限公司3.190普货运输9.900业务收入确认适用总额法或净额法尚未确定业务管控过程仍在进一步核查中,是否可以主导供应商提供服务仍需进一步论证
合计14,768.389,856.2011,709.59911.84

注: 上表交易金额为尚待核查的交易金额,而应收账款为应收全部交易的余额。

其中,由于哈密润鑫供应链为本年度新增第一大客户,在核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的下游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尚待核查,公司是否有自主定价权待进一步论证、业务管控过程尚在核查中,导致对公司在运输过程中是否能起主导作用尚未明确,还需进一步进行佐证。同时相关合同尚未进行续签,应收账款回款逾期,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谨慎性原则,在全年的营业收入预计上下限中均将该项目进行了扣除。表中2-11项目如核查认为应当采用净额法核算,相关业务模式与公司主营存在较大差异,对应收入应当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中予以扣除。上述列明业务的最终收入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审计报告数据为准,如若根据审计结果将上述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进行调整,涉及到公司之前所披露的季度报告的数据,公司将按照规定进行更正。

(2)自查同类业务是否存在类似问题,是否存在可能需进一步调整的收入,如存在,请补充披露所涉业务具体情况及可能调整的金额,并充分提示风险;【公司回复】经公司自查,除上述说明的业务外,目前公司已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项目在业绩预告预计数中进行了扣除,但不排除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其他问题,最终以公司披露的审计报告为准,如需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关更正。

(3)列示调整后各季度各业务板块收入、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并补充披露四季度各业务板块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名称、是否关联方、合作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占比、应收或预付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或交付情况等信息;

【公司回复】

1) 按照业绩预告中披露的下限数据将回复一中所有列示的收入进行模拟测试调整后,各业务板块收入、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包含同控下企业合并和川友本期营业收入,各季度合计收入为3.25亿元,区别于业绩预告中披露的3.21亿元的原因为业绩预告系依据当时可得信息进行估算的结果,随着审计进展,相关数据会进一步明确,最终数据以公司最终披露的年报及审计报告为准。

序号分类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第二季度2025年第三季度2025年第四季度
收入收入同比增长率毛利率毛利率同比 增长率收入收入同比增长率毛利率毛利率同比 增长率收入收入同比增长率毛利率毛利率同比 增长率收入收入同比增长率毛利率毛利率同比 增长率
一、综合物流服务6,742.021.80%1.03%-13.46%6,158.312.47%0.74%-9.60%4,884.73-16.90%-5.33%-16.28%6,988.7310.47%-1.64%-10.60%
其中:
1、车辆运输收入4,731.120.86%-3.18%-21.21%3,461.25-8.02%-11.87%-19.33%2,190.81-39.48%-21.20%-25.00%4,454.1820.14%-9.88%1.26%
汽配类2,139.76-45.01%7.44%-13.50%1,370.85-53.72%2.47%-5.75%1,354.37-51.37%-17.87%-24.87%2,104.41-20.66%-5.03%1.13%
非汽配类2,591.36223.98%-11.95%-15.81%2,090.40160.89%-21.28%-25.92%836.440.21%-26.59%-19.73%2,349.77122.69%-14.22%9.46%
2、其他物流服务2,010.904.10%10.94%5.05%2,697.0520.03%16.91%1.75%2,693.9219.27%7.57%-14.84%2,534.54-3.23%12.84%-24.58%
二、租赁服务1,312.4511.01%45.19%5.01%1,328.1611.36%40.04%-5.00%1,349.9710.39%48.12%4.20%1,428.0613.19%43.42%-0.89%
三、物流设备销售-100.00%30.21%1.03-87.92%2.25%10.91%2.5644.50%31.30%-58.32%-100.00%
四、保险代理0.07-99.30%97.73%37.17%0.03-99.72%94.75%31.27%0.03-99.76%95.27%23.39%0.02-99.82%93.86%21.33%
五、商品销售651.37-5.88%25.52%1.15%531.43-19.44%32.29%7.27%700.952.14%33.04%6.13%425.04-5.37%32.49%30.74%
六、其他业务收入0.80-97.30%-97.30%1.55-62.46%-62.46%1.17-74.36%-74.36%1.17-97.32%-74.36%-99.76%
合计8,706.722.35%9.51%-9.40%8,020.511.77%9.32%-7.54%6,939.41-11.07%8.94%-8.71%8,843.039.18%7.26%-6.96%

2) 第四季度各业务板块主要客户信息

以下主要客户信息以业绩预告所披露的营业收入下限为披露口径: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是否为去年及本年新增合作年限是否关联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占第四季收入比应收账款余额截止1月31日期后回款逾期情况
一、汽配类2,104.4123.80%1,554.77326.19
1广东盈量佳运输有限公司【注】2025新增1年以内汽车零部件运输服务561.606.35%684.42-账期内
2东风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年以上汽车零部件运输服务312.703.54%309.77201.55账期内
3广州东风日梱物流有限公司10年以上汽车零部件运输服务201.472.28%155.15-账期内
4伟福科技工业(中山)有限公司10年以上汽车零部件运输服务198.922.25%216.8265.00账期内
5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10年以上汽车零部件运输服务176.251.99%188.6159.64账期内
二、非汽配类2,349.7726.57%795.08512.47
1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2025新增1年以内大宗商品煤炭运输服务427.804.84%367.49143.32账期内
2广州东鼎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2025新增1年以内日用百货运输278.413.15%293.47241.90账期内
3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5新增1年以内日用百货运输192.702.18%134.1270.35账期内
4松下控股株式会社2024新增2年以内小家电、空调及照明运输服务184.472.09%57.1756.60账期内
5广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2025新增1年以内运输服务122.161.38%90.030.30账期内
三、其他物流服务2,534.5428.66%1,184.61383.41
1蔚来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1年以内运输370.514.19%648.3534.19账期内
2松下控股株式会社2024新增2年以内仓储、其他服务、装卸321.903.64%163.48120.04账期内
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5年以内物管、其他服务238.712.70%--账期内
4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3年以内装卸、其他服务203.292.30%215.5473.51账期内
5广州东风日梱物流有限公司10年以上装卸服务198.092.24%157.24155.67账期内

注:广东盈量佳运输有限公司(简称“盈量佳”)自2024年起作为公司新增外协单位,主要承运恒晨及安阳子公司的相关项目。2025年10月,盈量佳承接重汽项目后,因汽车零部件运输对管理要求较高,因此将该项目的运输业务转交原尚公司负责运作。

3) 第四季度各业务板块主要供应商信息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为去年及本年新增合作年限是否关联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不含税)占营业成本比
一、汽配类740.019.02%
1济宁裕立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新增1年以内重汽零部件运输195.652.39%
2伯灵信科(江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新增1年以内重汽零部件运输项目劳务费131.731.61%
3中山市丰雷物流有限公司5年以内普货运输91.671.12%
4上海迅即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新增1年以内普货运输89.41.09%
5武汉大成联运物流有限公司5年以内普货运输86.271.05%
小计594.727.25%
二、非汽配类1,779.5221.70%
1新疆祥泰商贸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新增2年以内大宗商品煤炭运输420.825.13%
2深圳知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新增1年以内冷链运输267.783.27%
3高州华捷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新增1年以内普货运输249.833.05%
4佛山市甲鼎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新增2年以内电子产品运输171.152.09%
5浙江联运盒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新增2年以内国经项目箱子租赁辅助109.831.34%
小计1,219.4114.87%
三、其他物流服务466.495.69%
1江西泰索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6年以内机场装卸服务78.880.96%
2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新增2年以内机场组板管理69.310.85%
3广州小白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新增1年以内机场装卸服务62.660.76%
4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5年以内机场组板管理55.140.67%
5广州正舟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5年以内机场装卸服务44.320.54%
小计310.313.78%

(4)说明四季度是否存在新增业务板块、模式或新增客户,如是,请进一步补充披露业务开展情况及客户具体信息,并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方法、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回复】第四季度,公司未开拓新的业务板块,也未引入新的业务模式,但成功拓展了部分新客户,主要客户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业务主要经营地业务运作开始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不含税)收入核算方法收入确认时点
1宁夏旭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10/1610,000.00煤炭加工、贸易等新疆、宁夏2025-11大宗商品煤炭运输947.17业务收入确认适用总额法或净额法尚未确定服务完成时点
2广东盈量佳运输有限公司2018/3/2500.00普货运输华东及华中地区2025-10重汽零部件运输561.60总额法服务完成时点
3广州东鼎物流供应商有限公司2018/2/11,000.00普货运输、冷链运输华南地区2025-11日用百货运输278.41总额法服务完成时点
4广州诺希达物流有限公司2018/1/311,000.00普货运输、装卸服务等华南地区2025-11普货运输44.87业务收入确认适用总额法或净额法尚未确定服务完成时点
5浙江绿芯农业有限公司2023/6/205,000.00农副产品批发、零售等全国2025-12农副产品运输18.83总额法服务完成时点
合计1,850.88

客户广东盈量佳运输有限公司、广州东鼎物流供应商有限公司、浙江绿芯农业有限公司,公司能实时掌握运作情况、运输动态,能对客户承担的主要责任(如货损、延迟等),控制权与主要风险及报酬由我司承担。收入核算方法及确认时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客户宁夏旭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诺希达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详见问题一、(1)。

第四季度公司新增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业务主要经营地业务运作开始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不含税)新增原因
1宁夏吉旭物流有限公司2024/9/275,000.00普通道货物运输新疆、宁夏2025-12公司汽车租赁、其他运输服务479.08旭洋项目新增租车供应商,车辆车况良好,且价格合理;
序号供应商名称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业务主要经营地业务运作开始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不含税)新增原因
2深圳知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4/7/8500.00道路货物运输华南地区2025-11日用百货运输267.78东鼎项目新增供应商,该供应商在商超、机关食堂以及电商供应链运输方面拥有丰富的运营经验,与我司项目的运作需求相契合
3高州华捷物流有限公司2020/6/30200.00道路货物运输全国2025-10普货运输249.83红狮项目新增供应商,该供应商主营大件运输,运输资源丰富;
4济宁裕立物流有限公司2018/6/14500.00道路货物运输山东省2025-11汽车零部件运输195.65重汽项目新增供应商,该供应商可整合运输资源丰富;
5宁夏恒世通物流有限公司2025/1/221,000.00普通道货物运输新疆、宁夏2025-12汽车租赁、其他运输服务172.24旭洋项目新增租车供应商,车辆车况良好,且价格合理;
合计1,364.58

二、请公司结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说明 2025年全年营业收入扣除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扣除项目、金额、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及扣除原因等,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扣除而未扣除的情况。【公司回复】截至本函回复日,已扣除的项目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898.77
2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22.66
合计921.43

公司已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定,对报告期内开展的各项业务进行了逐条对照分析,将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予以扣除。

上表已扣除项目尚未包含本问询回复一所列示待核查项目,如若上述项目以净额法确认收入,相关业务模式与公司主营存在较大差异,上述项目收

入应当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中予以扣除,但前述回复一、(3)中模拟测试调整后公司营业收入3.25亿元已扣除上述项目的收入金额。

三、请年审会计师对前述问题发表意见。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充分关注公司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有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和相关专项意见。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年审会计师开展工作。【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一)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拟实施的的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评估与测试原尚股份与收入确认有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2、了解原尚股份各类产品和服务的业务模式和流程,检查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合同相关条款,分析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并结合对公司业务过程主要责任的检查情况,判断公司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选取样本检查公司2025年度收入确认的合同、结算单、磅单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4、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交易情况,了解主要客户的业务可持续性,检查主要客户期后合同签署和执行情况;

5、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执行走访程序,了解主要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并就业务过程中原尚股份承担的职责情况进行访谈确认;

6、向主要客户函证报告期的销售金额以及期末的应收账款金额;

7、实行截止性测试,抽取报告期末前后确认的大额营业收入,核查结算单、磅单等支持性证据,评估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8、对新增大额业务和主要业务的客户、供应商通过公开信息查询,查看成立时间、注册或经营地、企业性质、股东基本情况,分析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9、查询同行业同类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分析公司相关业务的毛利率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况;

10、检查主要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二)核查意见

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对公司问题一(1)回复中所述客户和项目进行了初步核查,广东盈量佳运输有限公司、保险代理、广州诺希达物流有限公司的相应交易金额确定自营业收入中调减,其余客户和项目根据目前已经获取的审计证据暂无法支撑总额法核算,我们的审计程序正在执行中,具体以最终披露的审计报告为准。

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尚未完成原尚股份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以上审计程序尚在执行过程中,客户和供应商函证、走访、细节测试、期后回款核查等关键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我们暂时无法对公司问询函回复中列示的财务数据是否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发表明确意见。

原尚股份预计2025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仅执行了部分审计工作,在我们已执行的审计工作中尚未发现与上述数据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我们现阶段无法对原尚股份营业收入扣除后的具体金额予以明确。

由于原尚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我们将进一步实施审计程序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在后续审计过程中将对贵部问询的上述事项给予高度关注,具体审计意见以最终披露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专项说明仅限用于原尚股份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的问询函》使用, 未经本所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