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原尚: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

查股网  2026-04-22  *ST原尚(603813)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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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原先的牟小容、莫慧、陈功玉变更为牟小容、莫慧、杨帆。各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牟小容女士的任期为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16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名,并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牟小容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并发表审议意见。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2025年4月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仓储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武汉市和川友零部件系统制造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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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2025年7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签订<仓储配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8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5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情况

(一)定期报告的审阅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聘请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方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聘请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已在公司内部得以有效执行,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的健康运行,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了保障。

(四)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在报告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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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审议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且任命程序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督促公司建立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重要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牟小容、杨帆、莫慧

2026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