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建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交建股份(603815)公司公告

2022年,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亚娜、独立董事李强、董事俞红华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周亚娜担任,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到 2/3。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题,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选举了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并自2023年4月21日履行职责。2022年度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期间,现就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二、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主要内容为:《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2、2022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主要内容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2年8月1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主要内容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主要内容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严格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监督职能,认为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对公司报告期内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核查,未发现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司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保障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委员们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周亚娜、李强、俞红华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