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6  交建股份(603815)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中标义乌健康步道项目暨拟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组建联合体参与义乌健康步道项目投标系为了发挥联合体各方的业务和资源优势,项目中标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有积极作用。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在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融资类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在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融资类担保额度,主要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有利于其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是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额度内,且满足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的条件,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在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融资类担保额度的议案》。(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惠芳

张治栋

陈 亮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