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建股份: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完成受让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源建设”)100%股权。鉴于前述股权交易转让方祥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房地产”)自愿做出业绩承诺,现将祥源建设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收购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9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受让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19,500万元收购祥源地产持有的祥源建设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披露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受让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2021年10月,上述股权交易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业绩承诺内容
1、利润补偿期间
利润补偿期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2、净利润承诺数
根据公司与转让方祥源房地产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祥源房地产就祥源建设净利润数在利润补偿期间的数额如下:
年度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净利润承诺数 | 3,000万元 | 4,000万元 | 5,000万元 |
3、实际净利润数的确定
(1)祥源建设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每一会计年度结束时,由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称“合格审计机构”)对祥源建设进行年度审计。
(2)祥源建设于利润补偿期间内每年的实际净利润数应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确定的结果为依据确定,实际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数据为准。
4、业绩补偿数额的计算与实施
(1)若利润补偿期间祥源建设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净利润承诺数,则补偿义务人祥源房地产须就不足部分按照本协议约定以现金向公司进行补偿。
(2)祥源建设应在补偿期间每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据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补偿义务人祥源房地产需补偿的金额:
需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截至当期实际实现净利润累计数-已补偿金额
依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的补偿金额结果为负数时,已补偿的金额不可以冲回,若此前年度未进行补偿的,负数部分亦不予奖励。
(3)补偿义务人祥源房地产向公司支付的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公司依据本协议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交易总对价。补偿义务人同意,触发补偿义务时,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4)若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净利润承诺数,公司应在合格审计机构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补偿义务人,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补偿现金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30Z1551号),祥源建设2021年度经审计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68.4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86.00万元;根据2022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 230Z2402号),祥源建设2022年度经审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447.6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88.81万元;根据2023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 230Z1660号),祥源建设2023年度经审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053.3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867.84万元。
根据业绩补偿数额的计算和实施中约定的“需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截至当期实际实现净利润累计数-已补偿金额”。祥源建设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三年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569.41万元(经审计);实现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242.65万元(经审计),均超过截至当期承诺净利润累计数12,000万元,已完成年度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