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家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其中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二期)实施期限的独立意见
(1)公司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是结合公司回购实际情况及进度对股份回购期限进行的延期,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3)公司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
独立董事:冯晓、何美云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