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环保: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31  海峡环保(60381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817 证券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2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80,981,7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2.583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徐婷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林锋女士、江河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张佳桢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林志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80,981,7831000000

2、 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80,981,7831000000

3、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80,981,7831000000

4、 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80,981,7831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280,981,7831000000

6、 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80,981,7831000000

7、 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80,981,7831000000

8、 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80,981,78310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80,981,7831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关于制定<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5,179,512100.000000
6《2023年5,179,512100.00000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179,51210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议案5、议案6、议案9实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均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帆、王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