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25  海峡环保(603817)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 年4 月14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 年4 月24 日上午9:00 在福州 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婷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 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沐昌茵女士、郑云坚先生以通讯 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 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 告》。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 年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40,223,522.03 元,具备 实施分红的条件。公司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 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42 元(含税)。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570,084,039 股,以此计算合计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943,529.64 元(含税)。鉴于公司在2025 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 18,812,773.29 元(含税),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 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42,756,302.93 元(含税),占公司2025 年

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6%。如在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有 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董事会认为:公司注重经营利润在经营发展与回报股东之间的合 理平衡。鉴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安排,经综合考虑所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战略规划、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确实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用于满 足市场开拓、项目建设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 增长潜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八、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 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所属控 股企业2026 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项 目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等。

实际融资额度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 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

定,具体授信期限、授信方式均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 为准。

为便于办理融资相关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选择授信银行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授信、借款、融资、担保、反担保、开具保函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 协议等文件)。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 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七、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6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切实提高公司经营质效、治理 质效、信披质效和回报投资者质效,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福建海 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职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的 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化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微观主体活力,董 事会同意制定《职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本次制定的《职 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 施行。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 议案》。

为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 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制度》。本次制定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在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 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次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6 月 4 日14 时30 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 里路16 号公司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4 月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