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9  曲美家居(603818)公司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58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问题并由公司予以落实,具体需落实问题为:

“一、关于经营情况。(1)请按照境内和境外业务开展情况分别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变化趋势;(2)补充说明2018年并购Ekornes后该境外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未来是否存在减持Ekornes股权或其他安排以应对并购形成的大额债务问题;(3)结合上述情况在募集说明书按照境内和境外情况补充完善相关经营风险提示。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关于募投项目。请发行人结合河南曲美家居产业一期项目和公司境内其他主要生产工厂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及效益实现情况,公司门店主要城市分布及相关地域对软体家具的市场需求情况,软体家具的市场空间和行业竞争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河南曲美家居产业二期项目”生产产品与一期的区别与联系,新增产能规模是否合理,预计效益是否谨慎,并补充完善募投项目相关风险提示。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将与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落实函》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

有关材料报送至上交所受理部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针对《落实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并及时回复,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落实意见回复后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