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30  曲美家居(603818)公司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9日分别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户娜娜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审议通过《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议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