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6-18  曲美家居(60381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4-053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公司B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9,035,60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8.667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董事赵瑞宾先生、董事赵瑞杰先生、吴娜妮女士、谢文斌先生、饶水源先生,独立董事何法涧先生、刘松先生、吴桐女士、陈燕生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孙潇阳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8,747,17299.7764288,4310.223600.0000

2、 议案名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8,747,17299.7764288,4310.2236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8,747,17299.7764288,4310.2236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30,20044.3860288,43155.614000.0000
2《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30,20044.3860288,43155.614000.0000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30,20044.3860288,43155.614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1、议案2、议案3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议案2、议案3涉及的关联股东孙海凤已经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公司独立董事陈燕生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炜、包诗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