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因情况特殊,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春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下限,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5)发行数量
修订前: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5,319,056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全部由四川昱铭耀以现金认购。
修订后: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5,319,056股(含本数)且不低于65,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全部由四川昱铭耀以现金认购。
(9)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
修订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4,731.1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修订后: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4,731.19万元且不低于64,4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公司与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签署《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于2023年2月签署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为明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下限,各方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同意公司与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偿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结合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论证分析,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