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股份: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2  神力股份(603819)公司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9.91元/股调整为9.89元/股;发行数量不做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64,731.19万元且不低于64,415.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64,600.55万元且不低于64,285.00万元。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概述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2022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1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2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6月7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9.9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2022年5月1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7,730,187股为基础,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797,858.415元(含税)。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9.9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二、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情况

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7,730,18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54,603.74元(含税)。公司于2023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8日,除权(息)日为2023年6月9日。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现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作如下调整:

发行对象本次调整前本次调整后
认购价格 (元/股)认购金额下限(万元)认购金额上限(万元)认购价格 (元/股)认购金额下限(万元)认购金额上限(万元)
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9.9164,415.0064,731.199.8964,285.0064,600.55

(一) 发行价格的调整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9.91元/股调整为9.89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红利=9.91元/股-

0.02元/股=9.89元/股。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4,600.55万元且不低于64,285.00万元。

(二) 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做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