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因情况特殊,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运营的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具体金额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股票价值判断,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发展及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相关议案。会议通知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