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力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春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张春娟女士、姚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3日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春娟 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至2009年任常州神力电机有限公司计划员,2009年至2014年任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2014年至2016年任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现任神力股份监事会主席兼采购部经理。
张春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姚猛 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常州工学院,大专学历,现任神力股份监事兼市场开发部经理。
姚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00股股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