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前海中物一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物一方”)持有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股份17,45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1%。中物一方累计冻结股份数(含本次)为17,450,7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8.01%。
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物一方所持有公司股票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 控股股东 | 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中物一方 | 否 | 17,450,700 | 100.00% | 8.01% | 否 | 2024年10月22日 | 2027年10月20日 |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诉前保全 |
二、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中物一方 | 17,450,700 | 100.00% | 17,450,700 | 100.00% | 8.01% |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物一方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
中物一方本次司法冻结事项系砺剑集团与公司的股权回购纠纷有关,中物一方作为担保方,承担了连带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4)。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