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2026 年2 月27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2026 年2 月13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猛先生主持,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股票价值判断,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 经营发展及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延长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运营的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具体金额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
信额度为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 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 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 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 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做出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依法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