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及2022年公司层面业绩目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1,676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251,676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将于2023年11月01日完成注销。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改: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407,531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155,855元。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77,407,531股,全部为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77,155,855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一百四十二条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