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22  嘉澳环保(603822)公司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或“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票,回购股票数量为15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73元/股、最低价为18.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32,47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000万元至1,5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289元/股(含),回购股票数量为不低于275,565股(含)且不超过413,348股(含),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6%-0.54%。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回购。回购股票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

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票,回购股票数量为15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73元/股、最低价为18.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32,47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3770221)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回购,并将密切关注本次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