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桐乡市顺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9,835,49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8.67%。截至本公告日,顺昌投资持有公司累计质押股份合计21,7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2.90%,占公司总股本的28.19%。
一、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获悉控股股东顺昌投资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顺昌投资 | 是 | 6,840,000 | 否 | 否 | 2024年3月28日 | 2030年12月21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支行 | 22.93% | 8.87% | 支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 |
合计 | / | 6,840,000 | / | / | / | / | / | 22.93% | 8.87%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对应银团最高额贷款金额为254,500万元,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2、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情况。
3、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顺昌投资 | 29,835,498 | 38.67% | 14,910,000 | 21,750,000 | 72.90% | 28.19% | 0 | 0 | 0 | 0 |
合计 | 29,835,498 | 38.67% | 14,910,000 | 21,750,000 | 72.90% | 28.19% | 0 | 0 | 0 | 0 |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顺昌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2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27%,占公司总股本的2.85%,对应融资余额为3,000万元;未来一年内无将到期的质押股份,公司控股股东顺昌投资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将通过资产处置、回收对外借款,银行贷款以及其他股权融资等方式融资,截至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主要用于实控人个人的对外投资、资产购置,支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等用途。截止目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业务正常,银行授信正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正在通过资产处置、回收对外借款和投资、银行借贷等多种方式尽快回笼资金,归还可交债借款,降低股票质押率,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与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会导致公司
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控股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