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其资料进行了审阅。经认真审核,我们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本次增资中,各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放弃对子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中,各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另外,公司本次放弃对其优先认购权是基于子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和长期发展战略的审慎决定,本次放弃权利事宜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就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
蒋平平冀星夏江华
2024年7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