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关于欧盟委员会对中国生物柴油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预披露结果的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盟委员会对中国生物柴油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
预披露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欧盟委员会网站获悉,欧盟委员会于2024年07月19日公布了对中国生物柴油产品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预披露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应欧洲生物柴油委员会的申请,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12月启动对原产于中国出口到欧盟的生物柴油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二、本次反倾销的初裁预披露结果
2024年07月19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关于中国生物柴油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预披露公告,涉及公司的主要内容如下:欧盟委员会将在初裁裁定公布后对浙江嘉澳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嘉澳国际贸易(新加坡)有限公司所涉生物柴油产品征收36.40%的临时反倾销税,可持续航空燃料(SAF)不征收反倾销税。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本次欧盟加征临时性关税对公司生物柴油出口欧盟市场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总体影响有限。目前公司正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包括但不限于1、继续加工成生物基增塑剂等产品。2、积极开发生物柴油国内应用场景,拓展国内销售市场,目前公司已与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共同开辟运输领域低碳市场。3、积极加快连云港SAF项目的建设及投产。
本次欧盟委员会公布的反倾销税率为初裁预披露结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欧盟反倾销的进展
情况,并及时履行持续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