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31  嘉澳环保(603822)公司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7,155,855股减少至76,825,88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7,155,855元减少至人民币76,825,886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桐乡市经济开发区一期工业区崇福大道761号

2、申报时间:2024 年8月31日起45天内,每日8: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73-88623001

5、传真号码:0573-88623119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