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花: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
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6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回复并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及附件。
根据上交所进一步补正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审核问询的回复(修订稿)》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