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合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立荣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未来资金需求,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60,437.44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145.50万元,募集资金不足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亦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1 | 年产5000吨高性能有机颜料及4500吨配套中间体项目 | 39,102.77 | 26,732.44 | 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33,705.00 | 33,705.00 | 20,145.50 |
合计
合计 | 72,807.77 | 60,437.44 | 20,145.50 |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履行相应程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立荣、陈卫忠、王迪明、陈鹏飞、陈燕南、高建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立荣、陈卫忠、王迪明、陈鹏飞、陈燕南、高建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