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花: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42号),并于2024年1月3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15号)。
近日,公司收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出具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专项说明》,东方证券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原指定纪荣涛先生、付媛女士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现纪荣涛先生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东方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要文可先生接替纪荣涛先生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要文可先生和付媛女士。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影响东方证券对公司的发行工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纪荣涛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后附要文可先生的简历。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6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要文可:现任东方投行业务副总监,保荐代表人,南京财经大学金融硕士,曾任职于中信证券、渤海证券等公司,2022年加入东方投行,曾参与或负责的证券承销项目为:安徽曙光IPO项目、博蓝特IPO项目、天好信息IPO项目、微导纳米IPO项目、百合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先导智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先导智能可转换债券项目、广州浪奇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太安堂可交换债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