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6,389,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1%。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苏同先生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37,231,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6.08%,占公司总股本的14.70%。
●公司控股股东苏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13,838,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4%。本次苏同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7,231,000股,占其持有股数的32.71%,占公司总股本的14.70%。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的通知,获悉苏同先生于2023年5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完成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苏同 |
本次解质股份(股) | 13,30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0.03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5.25 |
解质时间 | 2023年5月10日 |
持股数量(股) | 66,389,131 |
持股比例(%) | 26.21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37,231,0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56.08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4.70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目前没有用于后续股票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苏同先生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解除质押后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解除质押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苏同 | 66,389,131 | 26.21% | 50,531,000 | 37,231,000 | 56.08% | 14.70% | 0 | 0 | 0 | 0 |
姜香蕊 | 27,705,970 | 10.9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9,742,923 | 7.7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13,838,024 | 44.94% | 50,531,000 | 37,231,000 | 32.71% | 14.70% | 0 | 0 | 0 | 0 |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