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2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9时30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2023年第三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龙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拟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龙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同意该授信由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担保方式以银行审批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需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相关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信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同意该信托贷款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最终信托贷款额度、担保方式以贷款方实际审批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