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8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
(三) 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9日9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 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苏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400万元的信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同意该信托贷款由苏同先生、姜香蕊女士、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捷报指向科技有限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最终信托贷款额度、
担保方式及其他相关事项以贷款方实际审批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长苏同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冯康洁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变更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3-079)。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