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2  华扬联众(603825)公司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2月11日收到了监事会主席隋丹女士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隋丹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的职务,其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华扬联众(日本)数字技术株式会社总经理。

鉴于隋丹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隋丹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隋丹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隋丹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监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同意提名单琳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单琳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单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单琳,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曾任职于北京东方捷先广告传播有限公司,2007年加入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