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6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康洁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湖南财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向湖南财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共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保理融资额度,融资方式为未来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同意其中公司开展该笔融资业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华
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该笔融资业务由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需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相关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相关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