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8日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14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琳女士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