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扬: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证券简称:ST华扬公告编号:2026-037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预计的日
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本次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项议案的关联董事房殿峰先生、杨家庆先生、彭红历女士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4人,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因此,同意将该等关联交易提交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同意将该等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上年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上年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接受关联方提供租房、物业等服务 |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 400 | 374.90 | |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湘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 300 | 110.43 | 受市场环境影响,导致预算与实际业务金额存在差异 |
| 上海骞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0 | 0 | ||
| 北京海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300 | 0 | ||
| 北京隐逸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1,000 | 0 | ||
| 上海奇禧电影制作有限公司 | 300 | 0 | ||
| 陕西新画幅旅游传媒有限公司 | 500 | 0 | ||
| 北京新画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500 | 0 | ||
| 小计 | 3,100 | 110.43 | ||
| 向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湘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 2,000 | 1,870.27 | 受市场环境影响,导致预算与实际业务金额存在差异 |
| 上海骞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000 | 0 | ||
| 北京海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500 | 0 | ||
| 北京隐逸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500 | 0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上年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上年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小计 | 4,000 | 1,870.27 | ||
| 接受关联方贷款 | 湘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 50,000 | 25,690.10 |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接受关联方提供租房、物业和劳务等服务 | 湘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 3,500 | 2.66 | 281.01 | 485.33 | 0.37 | 合并城市运营公司所致 |
| 向关联方提供物业和劳务等服务 | 湘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 38,000 | 27.31 | 2,142.11 | 1,870.27 | 1.34 | 签署商业合作框架协议所致,详见2025年3月18日披露的编号2025-039的公告 |
注: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均指占2025年同类业务比例。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在公司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之前,可参照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第13栋34-36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3UJ37Q
法定代表人:张利刚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土地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服务;物业管理;产业投资;文化旅游资源投资与管理;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与管理;产业平台投资与管理;城镇资源投资与管理;智能制造产业投资与管理;科技研发产业投资与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金融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资本投资服务。
经营期限:2016-04-19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长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92.8%股权,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7.2%股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湘江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4,696,535.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929,933.2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766,602.31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95,572.3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8,008.18万元。
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按协议履行,关联方能够按约提供或接受劳务并结算账款。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
六、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接受或提供劳务服务、接受租房物业等服务以及向关联方申请贷款。关联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一般商业条款而确定,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采用市场化定价。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主要是基于各自客户的数字营销及运营服务需求,优先考虑合作对方的服务能力进行合作,合作内容以广告制作、投放、城市运营服务为主。
2.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各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的程序做了规定,已有必要的措施和程序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