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彩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2-07  坤彩科技(603826)公司公告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福建?福州

二〇二四年二月

目 录

参会须知 ...................................................... ... . 3会议议程 ...................................................... ... . 4议案1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5议案2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6议案3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7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各项事宜。

三、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会议审议阶段,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向股东大会秘书处申请,经股东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六、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按照表决票中的要求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2日14:30现场会议地点:全资子公司正太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港城经济区华兴支路1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致欢迎辞,介绍到会人员,并宣布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宣读和审议议案

1、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五、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书面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计票人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上传现场投票统计结果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休会,等待网络投票

结果,下载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表决结果,宣读合并表决结果

八、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1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为了满足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所需,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委托贷款、保函、票据开立与贴现、保理、投行、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表外业务,具体授信品种、金额、利息、费用和期限等条件授权公司管理层、财务总监与授信金融机构协商办理,不必另行经董事会同意或批准。本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5年度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财务总监在以上额度内根据公司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业务要素、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不另行经董事会同意或批准,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5年度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2月22日

议案2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现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太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太新材”)、全资孙公司默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默尔材料”)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为正太新材、默尔材料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委托贷款、保理、保函、票据开立与贴现、融资租赁和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5年度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2月22日

议案3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现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正太互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商品等事项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含税)不超过100,000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谢秉昆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5年度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2月22日

附件一: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2人,实际出席2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由独立董事房桃峻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阅读了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认为公司对2024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4年2月1日独立董事:Yining Zhang、房桃峻

附件二: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正太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孙公司默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目的是保证子公司及孙公司融资及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为企业发展助力。公司对预计被担保子公司及孙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和影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前述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以公允价格执行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2月1日独立董事:Yining Zhang、房桃峻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