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利达: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慧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