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利达: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顾龙棣先生于2024年2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以下简称“首次增持”),增持金额5.13万元,增持股份数量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0%。
● 公司董事顾龙棣先生自首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拟增持价格不高于3.5元/股,增持数量不超过50万股(含本次增持股份数量)。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判断的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2024年2月1日,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顾龙棣先生的通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顾龙棣先生,为公司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顾龙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014,081 股,通过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4,503,382股;本次增持后,顾龙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032,081股,通过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4,503,382股。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2024年2月1日,顾龙棣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0%,成交金额为5.13万元,成交均价为2.85元/股。
(二)本次增持前后,公司董事顾龙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 本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1 | 顾龙棣 | 19,014,081 | 3.1905% | 19,032,081 | 3.1935% |
2 | 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 | 181,677,942 | 30.4849% | 181,677,942 | 30.4849% |
3 | 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庞增汇聚 2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4,523,872 | 5.7930% | 34,523,872 | 5.7930% |
4 | 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庞增汇聚 2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4,023,888 | 5.7091% | 34,023,888 | 5.7091% |
5 | 顾益明 | 29,656,854 | 4.9763% | 29,656,854 | 4.9763% |
合计 | 298,896,637 | 50.1538% | 298,914,637 | 50.1568% |
注:上述持股比例尾数上如存在差异,均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顾龙棣先生将按照下述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三、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合理判断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和数量:顾龙棣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增持,拟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3.5元/股,增持数量不超过50万股(含本次增持数量)。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并为保障本次增持计划顺利实施,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12 个月内。
(六)本次拟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一)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顾龙棣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增持实施完毕之后六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 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