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凯股份: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43号───────────────
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对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如下问题,请予落实:
一、2022年6月,发行人公告将IPO“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实施,终止原因为零件产品市场环境变化导致利润空间压缩,继续投入不具备必要性;同时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包含断路器部附件,IPO项目终止时
间距本次再融资申请间隔1年。
请发行人说明:(1)公司终止首发募投项目 “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首发项目生产产品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差异,首发项目终止的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影响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2)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形。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募投项目拟新增年产7,500台C-GIS中高压断路器与一体机产能、新增年产4,500套环网柜和1,000套控制柜产能,新增产能大幅高于报告期内的已有产能。
请发行人: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具体应用领域及市场需求、公司行业地位、目前公司产品市占率及新增产能消化后的预计市占率、下游客户开拓情况、在手订单对应产品数量等,进一步说明公司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及具体产能消化措施。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三、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供应商存在转贷行为,其中江苏江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是发行人2022年第五大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金额2,260.30万元,2022年转贷金额为1,750万元;2)截至2023年10月20日,发行人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尚未还款的转贷余额为15,430.00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公司与涉及转贷的供应商之间采购的具体情况、交易定价及公允性,相关转贷资金的具体流
向,公司与供应商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往来或利益输送等情形;
(2)与子公司之间的转贷余额清理安排,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若回复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本所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提交上市委员会审议。
请你公司及时提交募集说明书(上会稿)等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主板 再融资 落实意见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