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凯股份: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的意见落实函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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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的
意见落实函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请你公司对以下问题予以落实: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转贷情形,截至目前尚未清理整改完毕,发行人日常监管中未披露转贷发生情况。
请发行人:(1)结合银行相关贷款条件及发行人需求,进一步说明转贷行为发生的原因,相关行为是否有真实贸易背景,目前发行人尚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有关行为发生的原因及性质、时间及频次、金额及比例等因素,说
明是否对发行人内部控制有效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影响发行条件;发行人是否已针对性建立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整改后的内控制度是否已合理、正常运行并持续有效,是否可以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3)有关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否属于骗贷或舞弊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存在被处罚风险。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若回复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主板 再融资 通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05月14日印发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