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程邦达: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4月22日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叔耀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