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23日、11月24日、11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截至目前,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23日、11月24日、11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书面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
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23日、11月24日、11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它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并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它需要披露信息的互联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