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邓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