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正时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平衡)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平衡作为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平衡先生,男,1962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23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3日。同时担任海宁正明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宁正明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宁正明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海宁正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浙江普泰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吉航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监事等职。曾任海宁内衣针织厂财务科长,海宁会计师事务所二轻业务部部长,海宁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等职。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任何情况。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 会议类型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董事会 | 9 | 2 | 7 | 0 | 0 |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 会议类型 | 召开会议次数 |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
| 股东会 | 4 | 4 |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7次,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 会议类型 | 召开会议次数 |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
| 审计委员会 | 7 | 7 |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 会议类型 | 召开会议次数 |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2 |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注) | 1 | 1 |
注: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并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并已调整相关制度;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经董事会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平衡先生、王军先生(主任委员)和非独立董事郑安政先生组成,任期自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 会议类型 | 召开会议次数 |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 | 1 |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5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权,按时出席公司各项会议,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料,对各类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未有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发生。
2025年度,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沟通,加深了对公司财务数据、指标及其变动的理解。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和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2025年度,本人利用在公司参加会议期间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随时保持沟通联系,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情况。同时,本人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有关公司及公司所涉行业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强对公司的认识与了解。
2025年度,公司有关管理层积极与本人进行沟通交流,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了解相关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在2025年度审议的重点工作,以及其他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工作事项,作出了独立、公正的判断。
高管薪酬方面,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能够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经营业绩挂钩,能够起到激励约束的效果,披露的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方面,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了严格监督,认为所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重大错误或欺诈行为,并且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尊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判断,对其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根据相关审计规则,前述强调事项段系为提醒报告使用者关注相关已披露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或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本人将继续督促公司和管理层推动应对措施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方面,本人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股权激励方面,本人通过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2024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期权以及调整2024年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进行监督及发表表决意见。
董事选举方面,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审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查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履职能力。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权,忠实勤勉尽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专业和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2026年,本人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一如既往、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平衡
2026年4月28日